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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全力保障刘某等十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出庭公诉人员安全
2019-03-2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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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3月21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等10人涉恶犯罪团伙一案在隆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圆满完成此次保护出庭公诉人员的安全警务保障工作。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建勋等4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指控: 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份,被告人刘某、刘某某、王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固原市区内为谋取自身利益,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多次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本案系恶势力犯罪案件。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公诉活动安全、顺利、有序的进行,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接受了警务保障任务,制定详细保护公诉人员出庭安全预案,由大队长和教导员负责全程保障出庭公诉人员的人身及案卷材料安全,做好安全防控工作。执勤中法警对出庭公诉人员庭审前后全程近距离保护,消除了其他无关人员直接接触和围堵公诉人等不安全因素,确保了公诉人在往返途中、开庭期间、休庭环节中的人身安全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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